项目概况
******医院检测记录眼球活动轨迹和瞳孔大小变化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邮件形式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l-2021-081701
******医院检测记录眼球活动轨迹和瞳孔大小变化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检测记录眼球活动轨迹和瞳孔大小变化的仪器设备1台。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31日 至 2021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邮件形式获取
方式:通过邮件形式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新华大厦1602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新华大厦16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请将以下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代理公司审核通过后回复付款二维码,按要求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即可通过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材料为: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标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根据相关防疫要求,本项目开标前,授权代表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离沈。开标现场需出示行程码及健康码,并签署安全行程承诺书(现场提供)。如需提供七日内核酸证明,开标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本溪市溪湖区竖井路1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新华大厦1602
联系方式:陈修铭(024) 8174 8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修铭
电 话: (024) 8174 8311